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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征文”
法庭门口 鞭炮声声
作者:蒋芷华  发布时间:2011-08-03 17:12:17 打印 字号: | |
  2011年4月14日上午10时许,我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整理案卷。突然,法庭门外响起了热闹的鞭炮声,紧接着,十多个群众走到了我的办公室,他们满怀喜悦地为我庭送来了一面锦旗,一遍又一遍地说:“感谢法庭!真的是人民的法庭,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的法庭!”。接过锦旗,我受宠若惊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根本不用花这么多心思来谢我们。”

  事情得追溯到两个多月以前,我刚到双凫铺法庭报到的第二天,按照原来法官的移交,我得接手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李某一、第三人张某、黄某阳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没有理由拒绝,我连夜认真阅读了案卷的所有材料,希望通过法庭庭审调查确定一个最佳的处理方案。我端庄的法官形象、得体的语言艺术,首先就把握好了法庭的审理氛围。旁听席上有人就在小声说:“这个法官真的是为我们解决纠纷的,听法官的准没有错。”我不时地对他们宣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我调解的过程中,被告和第三人均陈述了他们共同经营三荷纸厂期间还欠着当地卢某等十二户老职工的集资款共24000元的事实,希望在这个案件中一并处理好。于是我特意将大家提出的该笔款项计算到被告李某一的名下,要求他兑现时一并付给大家。案件的调解工作顺利结束。

  或许是大家听到了一些什么,几十名群众拿着被告李某一多年前出具的集资款和劳务工资欠条到法庭来要求起诉。我仔细审查了他们的起诉状,发现有的当事人就是三荷纸厂的老职工。在随后的了解中,我才知道老职工并非十二人,而是十三人,考虑到预留的金额不够,我和法庭的其他法官核查人员和金额后,决定在被告和第三人的应得案款中再各扣500元以解决问题。案件兑现执行时,我和法庭的其他工作人员都愁坏了,案款该由谁向老职工发放呢?我希望由被告发放,这样正好减少老职工对他的不满情绪;可我又担心由被告发放,如果他把该笔钱偿还了其他债务怎么办?被告因种种原因不愿意直接付钱给老职工,我便与被告协商,取得被告的同意:由法庭暂时保管该笔款项,并负责向老职工通知和支付这笔欠款。

  老百姓真的是善解人意,他们自发地组织好这十三户人家,集在2011年4月14日这一天来到了法庭。他们说:“法庭为我们办了一件这样的好事,我们也不能天天来麻烦,就集在一天来了。”

  我们法庭的细心的女法官李红波负责核查身份证,江晓辉负责审查欠条内容,何叶娟负责告诉当事人写收条,我负责发放现金。半个小时的样子就将所有程序走完,来到法庭的十三户当事人全都领到了这笔十多年未清结的欠款。送走了兴高采烈的老百姓,我回到办公室整理案卷。

没有想到就发生开头感人的那一幕……

  说实在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法庭的法官与人民群众最贴近,最亲近,我们要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们是十多个纯朴的农民,我也仅仅只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顺便为他们收回了人均2000元的集资款。我们的工作微不足道,他们却对我们心怀感恩。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们法庭真的是人民的法庭,我觉得自己的使命更加重要了,也觉得自己应该是做对了。
来源:双凫铺法庭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