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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司法沙龙”观点之十六
法院如何Hold住民众的呼声---剖析时下的司法窘境

作者:许晓彤  发布时间:2011-09-19 16:49:10 打印 字号: | |
  记得17年前,当克林顿看到辛普森被裁决无罪时,他微微一笑,没有说这是正义的胜利,而感叹道:这是美国司法的胜利。虽然最终裁决与民意相违背,但是美国佬都选择了相信法官的判决,陪审团的判断。而17年后的今天,李昌奎案宣判时,我不知道我们的胡主席还在哪里交流访问,同时他也没打电话告诉我这是什么的胜利。不过,当宣判结果与民意终于奇妙地一致时,人们开始思考,这到底是谁赢谁输?于是上帝开始发笑了……

为何民意在李昌奎案中一次又一次纠结:二审判死缓,质疑司法公正;再审判死刑,质疑程序正义。面对此情此景,我不得不代表法院发出十万个为什么。Why?我们的判决与民意相背时,挨骂的是我?Why?当我们的判决与民意一致时,挨骂的还是我?Why?受伤的总是我?Why?我们总是Hold不住你们的呼声……

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让我们做一次真正的勇士,去面对这样一个惨淡的事实,那就是司法公信力在日趋低下。随着一个又一个的赵作海、聂树彬不断的伴随着前浪死在沙滩上时,我们的司法本身就已经在这尸横遍野中丧失了它原有的公信力。似乎我们的民众早已自信地察觉,在一个“前科不断”的司法环境里,唯有民意才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对不透明司法的有效监督,“舆论越大胜算越大”。许霆案、彭宇案、赵作海案……现实不就是这样的么?

  而从目前云南高院公布的信息看,细心的民众不禁要问,你是如何得出李昌奎的自首足以轻到判决死缓,难道自首、积极赔偿、乡里纠纷就与死刑存在着必然的逻辑关系么,这样没有限度的自由裁量不如说是司法独裁!难道因为日本与中国是邻国,当年的东条英机就可以判决死缓么?难道你是富翁只要自首就可以草菅人命而免死么?

面对这样的事实,法官再去对媒体说理已是无用功。因为媒体有其自身局限性,会对所有人的言语进行取舍甚至曲解。举个例子,相信大家从小就被教育“天才是1%的灵感和99%的汗水”,其实,这么些年来,我们都被媒体骗了,当年,爱迪生说完这句话咽了一下口水接着说道:但是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重要。因此,对于法官而言,应在判决书上做到说理详尽。面对那些有冷静,也有狂热,有理智,也有冲动的民众,只应该捂紧双耳、紧闭双眼,像我们的正义女神一样,只在自己的判决书上去向公众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判?所以,写好自己的判决书,让别人说去吧,白纸黑字是永远不会被抹掉的。

说了法院、说了法官、再让我们说说司法。虽然河南的张金柱,在临死前说他是死在记者笔下的,但是其实真正的刽子手是新闻报道后那些领导人做出的严厉批示,正是因为领导人的意志向法院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才导致了张金柱的死刑,可怜的小张,曾经身为领导人却忘了领导人的强大作用。可怜的司法一方面不能超然于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又容易被民意和媒体影响,双重困境让它左右摇摆,远离独立。

记得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说过:“如果司法不独立于政治权力,那就没有法治可言。”当法官需要一再信誓旦旦剖白心迹,当法院因为媒体火力集中,当网络民意井喷而一再主动再审,民间俗语所说的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现象的现实也就无可置疑了。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与其讨论李昌奎案与死刑存废的关系,或曰案件再审与程序正义间的孰对孰错,倒不如反思现阶段的司法氛围究竟该如何走出窘境。

所以,在我演讲的最后,我想以一句在未来的某天,或许你们会在这座大楼的卫生间外面的某块小板子上看到的话,作为结尾:作为法官,如何证明我被信服?那就是,当我不再受政治的束缚,不再受司法内部的控制,不再受媒体民意的摇摆,我可以站直腰板,对你们大吼一声,hey,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我Hold住!谢谢大家!
来源:中南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许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