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上午10时许,宁乡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舟舟应邀赴宁乡县地税局开展“订单式”普法教育讲座。
讲座中,刘舟舟副院长从法律人的角度出发,根据现行法律中对于税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具体分析了税务人员拥有的权利和肩负的责任,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阐述解析了当事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偷税漏税等行为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税务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等等,并通过讲述案例现场提问进行互动,使得会场的气氛格外活跃,不时引得阵阵热烈掌声。大家都表示刘舟舟副院长的讲解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对今后的工作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