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全体人民陪审员及在家的法院领导、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做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2010年以来,宁乡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组织46名陪审员充分履职,参审各类案件2061起,人均参审案45件,参审率100%以上,陪审面达95%以上,较好地发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随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宣读了关于表彰陈巨文等7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同时举行了颁奖仪式。
应邀出席会议的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代表县人大宣读并颁发了何云山等14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的名单和任命书。与会人员热烈鼓掌表示祝贺。至此,宁乡法院人民陪审员已达60人,是一支不小的队伍,按照比例员额已经配齐。紧接着副院长贺永中宣读了《宁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细则》。
会上,人民陪审员代表欧端明、陈跃军、唐春艳发言,各自介绍了自己担任陪审员工作的心得体会,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大家的斗志与工作热情。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非常关心关注人民陪审员工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从落实陪审制度、增强陪审能力等多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切实落实制度规范管理,落实培训学习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法院司法判决能及时听取、及时吸纳民意,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就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进行了阐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更是将公众的智慧引入审判,意义重大,殷切希望陪审员们不要辜负人大的厚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