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作为中央全会议题,并一致通过《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昭示了“文化”在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意义。欣逢此时,从北京传来喜报:宁乡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光荣跻身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标杆与榜样行列。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北京亲切接见了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
最高人民法院两位领导对宁乡法院近年来抓文化建设促工作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江必新副院长指示:“要进一步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推动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周泽民主任勉励宁乡法院: “继续抓好文化建设、心态建设,在与党建工作、审判工作进一步结合上下功夫”,周泽民主任还表示,将择期来宁乡法院调研视察。
自2007年以来,宁乡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内化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着力点,在全国政法系统首倡“心态建设”文化品牌,分年部署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持之以恒地丰富法院文化氛围,从“心”开始,引领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努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有效推动了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诸方面的全方位发展。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湖南省职工之家、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政法先进集体等100余项全国和省市县级荣誉称号。并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湖南省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CCTV2011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马贤兴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2010年,法院被评选为湖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开始组织的一项重要评选表彰活动,旨在以先进榜样带动全国各地法院以文化建设为推手,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水平。该评选涉及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各个方面,是对法院整体工作的一种综合考察和评价。此次全国仅50家法院同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