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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钊作俊肯定宁乡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肖建  发布时间:2011-11-01 09:48:48 打印 字号: | |
  10月2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钊作俊率立案二庭庭长文春桃、办公室副主任侯祥伟及相关领导一行五人到宁乡县法院调研。宁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和院领导姜灿辉、陶力成、胡敬阳、谢细珍、刘舟舟等参加了调研活动。

  这是钊作俊副院长今年上任以来第一次到宁乡县法院视察。钊副院长一行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我院立案大厅、审判庭室、六楼文化走廊及相关设施场所,随后召开了一个质朴而隆重的调研座谈会。

  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汇报了本院工作情况,宁乡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承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全国政法系统首倡“心态建设”品牌,努力弘扬和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树品牌,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在听取宁乡县法院工作汇报后,钊作俊副院长肯定了宁乡法院文化建设、心态建设等取得的成就,并为之勉励和祝贺,同时他指出,法院工作一是要服从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二是要加强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强调服务,坚持司法公正;三是要打造品牌,突出贡献,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