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 日,受湖南省总工会委托,长沙市总工会副主席肖新田、唐再明、长沙市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苏菊芳、周国安在宁乡县总工会副主席陈贵荣、刘晴明的陪同下,代表省总工会来到宁乡县法院,检查验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情况。
检查考核组首先听取了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石克家就法院争创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情况的主题汇报,检查了争创资料,召开了干部职工座谈会,参观了法官文化走廊、荣誉室、院史室、健身房。总的感觉是各种资料齐备、汇报全面具体、做法值得推广,效果明显,高度 肯定了宁乡法院在争创省级模模范职工之家工作中的成绩和做法。并表示,宁乡县法院已完全具备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条件,检查验收通过。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等院领导陪同并热情接待考核组一行,决心把来年的工会争创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