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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作者:蒋芷华  发布时间:2011-12-14 10:02:22 打印 字号: | |
  说实在的,从看到110警车进了小区后,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不是说宁乡的公检法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还有一些差别吗?怎么做才是最好的呢?

  我站在雨中接一个电话,“110是你打的吗?”一副是非腔的样子,我的心凉了一节。我说,是的。又问:“在哪里,是什么事?”我就想,态度可以好点吗?我也是局外人呢,我还是回答了,“在前面,120也来了。”其实110的动作蛮快的,从我打电话到见到他们才不过10分钟的样子,我还是觉得他们不错,就是语言还可以对人放尊重一些,所以对别人我都是说110的真好,动作快,来的及时。

  又联想起自己星期五连续开了四个庭,其中一个当庭撤诉,三个调解结案,还有两个是当庭兑现的。最后一个案件是下午14时30分开始的,双方都有证人出庭作证,旁听席上也坐 了一些人。因为红波有孕在身,我就搞记录,红波负责审理,先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我们就走程序,到后面法庭调解时,已经18时多了,说实在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我完全可以当庭宣判不准离婚,可我明显感觉到原、被告双方不可能再走到一起了,我怎么做他们双方都没有和好的诚意。而且从登记结婚到离婚的十三个中,原、被告仅有十多天共同生活的日子,我努力做工作,双方终于和平分手了。旁听席上有个很面熟又不敢肯定叫什么名字的人,在我让原、被告达成协议时说:“很多年了,第一次看见法官庭审这么细致,调解工作做得这么好”。原来是袁雪松,一个全国政法系统的楷模,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我当时饿得胃都疼了,但听到他所讲的,心里好受了不少。他能够很理性地看待法官,不是人的当事人一开口就是凭什么要我出钱,凭什么要判我离婚,你们判离了我就让她死……是真正看到了法官可贵一面的正直的人都能这样说,那么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口碑就会好的多起来了,所以,法院审理案件一定不能脱离人民群众,我们要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也说星期五调解的另一件离婚案件,原告蔡某某已经是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被告接到开庭传票还是来法庭了,可问起他是否同意离婚,他说怎么也不愿意,离婚三年,妻子一直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住在娘家,庭审中才发现他居然三年才因小女儿生病住院给了原告2000元钱,其他妻女的生活、学习费他一概没有给,他的理由荒诞得令人发指,就说妻子不该带孩子回娘家居住。我见他如此对待妻女,想必也有离婚之念,可他就是不同意离婚,甚至扬言如果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了,他一定会杀死原告全家。他说老婆、孩子都是他的财产,他都要。我没有怕他,直白地告诉他,我是法官,我要站在公正立场上讲话,前两次法官给你和好夫妻关系的机会你用了没有,效果如何?为什么原告第三次又来起诉了?法官判不离,你们还会第四次到法院来吗?法官如果怕受到威胁就不敢判离婚,那要法官干什么?……反正我把他们离婚的调解协议拟好的时候,旁听席上的人说,蒋法官,你是公正的,我们都服你!并且及时地帮助法官疏导当事人,我的心又从嗓子眼回到了心窝窝里。

  还有就是我记得我唯一一个判决离婚的案件,我下乡去找当事人的家属了解情况,镇里的领导亲自陪同,村委会的书记和主任也亲自陪同,并且对法官的下乡调查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我们需要他们帮忙做的调解工作也事半功倍,案子在一审就生效了。从此,我都要求我庭里的同志对需要判决离婚的案件全部下乡调查,做到细致周到,让司法阳光起来。

  不要让群众上访,就需要法官更多地下访,我们更多地下乡调查了解,也能增进和人民群众的感情,人民群众对我们认识越多,对我们的要求就会更高,我们都做好了,他们的评价就会更高。我想,这应该也是硬道理吧。
来源:双凫铺法庭
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