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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调研、指导我院刑事审判工作
作者:袁晓河  发布时间:2011-12-26 08:53:00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现场
  12月22日上午,长沙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率中院刑一庭庭长兰志龙、刑二庭庭长吴冀湘等一行,到宁乡县法院调研、指导刑事审判工作。宁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副院长贺永中、张示、刘舟舟及刑庭正、副庭长参加了汇报座谈。

  贺永中副院长就宁乡县法院2011年度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作专题汇报。听取工作汇报后,黎军副院长对宁乡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宁乡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审判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最后,黎军副院长对宁乡法院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三是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四是刑事审判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五是刑事审判工作须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大局展开;六是刑事审判队伍要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