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宁乡法院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 “诚信文化与心态建设年”主题活动年。2月7日,该院隆重召开2012年度法院工作暨“诚信文化与心态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开启了进一步繁荣法院文化、凝练法院精神、践行核心价值、弘扬诚信美德的新征程。
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代表党组做主题报告,就新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就“诚信文化与心态建设年”主题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马院长指出,诚信对于人民法官而言,内涵了践诺履责、善良待人、力行公正、弘扬美德四个层次的要求。即一要诚信敬业,践诺履责。作为政法干警、人民法官,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竭诚尽智对待工作;二要诚信友爱,善良待人。要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对待人民群众要体恤、善良、友爱;三要诚信履职,力行公正。要诚心正意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执法公开、透明、规范、便民,力求最大限度实现法律保障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四要诚信执法,弘扬美德。要注重司法审判执行对社会的价值导向、引导、教育、辐射等功能的发挥,注重公正裁判诏示善良规则、弘扬诚信文化的积极作用发挥,在个案办理中,注意把法律评价与诚信道德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司法过程成为彰显诚信价值、体现社会公义的过程。
近年来,宁乡法院坚持大力开展文化建设、心态建设,每年择取一个司法领域工作重点或社会关注热点,先后开展了“司法形象与心态建设年”、“司法责任与心态建设年”、“司法和谐与心态建设年”、“司法良知与心态建设年”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不断内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起到了凝心聚力推进司法事业发展的良好作用。该院的首倡先行的心态建设先后在长沙市法院系统、宁乡全县推广,被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点推介,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关注并被纳入法院工作布局,并被《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连续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正式载入社会发展日程表,同时宁乡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该院将2012年主题确定为“诚信文化与心态建设年”,更体现了人民法官发挥司法引导功能、弘扬良好风尚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