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乡县人民法院黄材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与所服务辖区政府积极联动,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以能动司法为方式、以联系群众为纽带,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为辖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黄材法庭相继在横市、黄材、巷子口等辖区获得了“服务经济环境先进单位”称号,副庭长马建波同志同时荣获“服务经济环境先进个人”,这是我院派出法庭首次突破驻地乡镇范围获得此类单位及个人奖项。
成绩面前不焦躁,黄材法庭全体干警仍将精诚团结,踏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