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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将“开放日”打造为司法公开常态机制
作者:刘海涛  发布时间:2012-04-24 17:13:27 打印 字号: | |
  “法院开放日”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民意沟通、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7月1日以来,宁乡法院坚持将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法院开放日,让群众参观、了解和感受法院工作场景,将此活动作为司法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举措。迄今该院已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23次,先后迎来党员代表,社区居民、学校师生、武警官兵、农民群众、干部代表近8000余人次参观。《法制日报》、《湖南日报》等曾以《宁乡法院将开放日制度化,在全省尚属首家》为题对法院开放日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该院的主要做法:一是制订长效实施方案,将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开放日”的时间设置常态化。该院在2010年第一次开放日活动前即制订下发《“法院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均为法院开放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遇重大节日、重大案件庭审时并据情增加开放日活动时间。每次“开放日”活动前,再由相关部门根据拟邀请嘉宾及具体活动安排,另行制定单次活动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保障“开放日”活动组织工作的常态化。法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兼任主任,由政工室、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执行警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每次开放日的组织、准备、保障工作;三是精心设置参观流程,实现“开放日”互动活动安排的常态化。该院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隆重举行有法院全体干警参加的升旗仪式,邀请前来法院参加“开放日”活动的群众观摩,在升旗仪式上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发表致辞。尔后由法院安排解说员引导群众有序参观法院立案大厅、调解室、审判庭、旁听庭审,并参观法官工作区域、法官文化走廊,最后在六楼会议室进行法律咨询和座谈交流。上述参观流程设置已成为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固定“节目单”,既确保来访群众有丰富的资源可看、有浓厚的氛围可感,又避免了每次临时安排活动带来的人力物力资源耗费。同时法院还根据主题活动、中心工作、重大节庆活动及受邀嘉宾群体的不同,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法官宣誓、文化展示、专题法制讲座等特色活动;四是适时邀请嘉宾群体参与, 力求“开放日”活动影响力不断延伸。针对法院“开放日”系新生事物,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参差不齐的实际,该院一方面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媒体加大对“开放日”活动的宣传,一方面在每次“开放日”活动前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不同单位、社区、乡村发出专门邀请。两年来该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武警官兵、社区干部、乡村代表、“5127”引进人才等数十个不同群体莅临法院参观互动;五是坚持双向座谈交流,强化“开放日”活动的民意沟通效能。该院在每次开放日活动中,不但组织来访群众“看”、“听”、“感受”,更特别设置意见薄和座谈交流会,让群众有机会“说”,以此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沟通民意社情,并由院监察室对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归纳整理,部署研究整改和反馈。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邓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