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宁乡县人民法院编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目录:
一、宁乡法院花明楼人民法庭新址正式启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视察宁乡法院心态建设工作
致力打造刘少奇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平台
宁乡法院花明楼人民法庭新址今日正式启用
3月14日上午10时28分,宁乡县花明楼镇花炭路与长韶娄高速接口,花明楼人民法庭新址前坪,彩旗飘飘、礼炮齐鸣,新法庭迁址揭牌仪式在此隆重举行。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吴文华、司法装备技术处副处长戴道新,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易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瞿正强,及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县政协副主席杨志武等领导出席了仪式,法庭辖区各乡镇党政负责人、部分县级单位负责同志及全市兄弟县区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群众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致欢迎辞,省、市领导及县政府刘亮副县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主持。
花明楼人民法庭在县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高度关心和支持下,于2011年3月动工,2012年3月竣工,历时一年,总投资达1000余万元,是我县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新法庭主楼三层,由审判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构成,占地7.5亩,总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审判区内设大法庭1个,小法庭2个及专门的立案接待大厅、调解室、信访室和各审判庭办公用房。实现了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证物展示投影功能、远程质证、当事人直观庭审笔录、庭审活动回放和光盘刻录、法官书记员互动、法律法规当庭查询、当庭打印笔录,是全省目前唯一一家标准化、数字化的农村法庭。作为少奇主席家乡的法庭,花明楼法庭还专门开辟了少奇法治思想展厅,分“前言”、“筚路蓝缕以启法治”、“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反腐倡廉法治化”四个部分,讲述一代伟人刘少奇的法制民主思想,将成为弘扬少奇法治思想、传播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平台基地。
新法庭的建成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基础设施差、办公办案条件简陋的局面,为花明楼法庭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服务司法为民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视察宁乡法院心态建设工作
“心态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最高法院政治部将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宁乡法院首倡先行的‘法官心态建设’工作”。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一行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邹东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萍,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杰平等省市院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视察心态建设工作,于厚森副主任对宁乡法院首倡先行法官心态建设、内化深化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对法院将心态建设理念延伸至司法诉讼领域,从而辐射到社会心态建设的做法,给予积极评价。
于厚森副主任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法院系统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目的就是要通过文化的力量来凝练法院干警的精神,引领和带动法官干警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宁乡法院从“心”开始,通过价值倡导、人文关怀、心理调适等系列手段培育干警良好心态,既贴近情理又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容易为大众所接受。宁乡法院的做法,打造了心态建设这一独特的法院文化品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将给予更多关注,考虑将心态建设纳入法官培训课程,适当的时机还将邀请“全国政法系统心态建设首倡者”、宁乡县人民法院马贤兴院长赴京为全国法院系统培训班讲学。
于厚森副主任要求,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大课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如何使文化的力量深入人心,起到更加显著的引领、促进和激励作用,体现为履职办案、力求公正的实效,希望宁乡法院也多做探索、多加努力。
自2007年以来,宁乡法院在全国政法系统首倡“心态建设”文化品牌,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内化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着力点,分年部署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有效推动了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诸方面的全方位发展。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140余项全国和省市县级荣誉称号。2011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最高法院政治部宣教部表彰处副处长李家军、湖南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徐远太、宣教处处长陈鑫华、长沙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瞿正强、副主任杨文军也陪同视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