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代表法院作的工作报告获得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
2011年,宁乡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着力推进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司法公开,不断丰富和提升司法公正的内涵品质,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329件,结案率98.28%,诉讼标的额6.02亿元。法院整体工作在省市法院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全年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市文明标兵单位”、“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市优秀法院”、“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40余项全国和省市县级荣誉称号。
马贤兴院长在报告中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宁乡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增强维护司法公正的使命意识,增强服务大局的发展意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把法院各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宁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速,为宁乡县建设全国一流现代经济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