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和省高院《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两评查”活动。通过组织动员,确立评查标准,再到裁判文书集中评查等一系列活动,我院在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方面,已初见成效。
毫无疑问,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对进一步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大意义。而要扎实推进“两评查”活动,确保活动真正收到实效,就必须将责任心贯穿活动始终。
责任,是一种富有情感因素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意味着使命和担当,体现出一种爱岗敬业的精神,一种不辱使命的境界。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案结事了是第一责任,要胜任第一要务,完成第一责任,就必须要有责任心。细节决定成败,只有增强责任心,才会杜绝“早产判决”、“阴阳判决”;只有增强责任心,才会杜绝裁判文书中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不仅执法办案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评查人员同样需要增强责任意识,这样才能在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活动中真正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是人民法院应有之义,广大法官责无旁贷,必须牢记公正司法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矢志不渝地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将“两评查”活动推向深入、引向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