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下午,立案庭再次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庭长聂良辉对新刑诉法修改的背景、亮点、主要内容及立案庭在立案审查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聂庭长强调,此次刑诉法修改涉及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条文总数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并且增加了新的编、章、节。新法修改有五方面背景:一是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二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近年来一系列引起社会关注的刑讯逼供案件导致的冤假错案的推动;四是对两个证据规定内容的吸收;五是落实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及顺应国际上保护人权的潮流。修改的亮点主要有:保障基本人权、“不通知家属”受严限、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律师办案不再“三难”、给予证人特殊保护、非法证据被排除及 “少年犯罪”专列程序等。从内容上看,主要涉及辩护与代理、证据规则、强制措施、侦查程序、第一审审判程序、特别程序等六个方面。虽然立案庭不需要从事审判工作,但是立案庭其实是一个大的业务综合部门,又承担起程序上的指引及对当事人的咨询等进行答复的任务,所以有必要对整个诉讼程序进行充分的了解,因此需要立案庭全庭干警进行系列学习。
随后全庭干警在聂庭长的带领下逐条学习了新刑诉法条文,在学习过程中遇到新增、修改或难以理解之处由业务精深的副庭长谭瑛和副庭长刘健进行解释说明,加深了大家的理解和记忆。此次学习有利于全庭干警从宏观上进一步认识新刑诉法及更好的把握新刑诉法的重点和难点,为今年新法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