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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立案庭党支部援助三岁小男孩吴宇军
作者:喻文驰  发布时间:2013-02-28 16:37:14 打印 字号: | |
  三岁本应是活泼可爱的年龄,应该无忧无虑的生活、玩耍,可厄运却突然降临在了家住益阳市安化县东山乡三岁小男孩吴宇军的身上。2013年2月22号军军在家里玩耍的时从楼梯摔下,致颅骨断裂。因耽误了最佳治疗期,大量的血渗透到了脑髓,虽在益阳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但仍重度昏迷,至今未度过危险期。

  孩子的母亲从小患有神经性耳聋,没有经济来源;仅靠孩子父亲千来块的微薄收入养家。巨额的医疗费用对于这个穷苦的家庭而言无疑就如一枚重磅炸弹。

  吴宇军系立案庭喻文驰同学的侄儿,本月26号喻文驰在立案庭随意提起了此事后,谭瑛同志以立案庭支部名义号召大家捐款,并一马当先,立即捐款100元,想尽一份绵力为军军续上第二次生命。聂庭长也捐款100元,黄明贵同志正好路过听到了这个消息,也立马掏出钱包捐款50元,李芳每个月房贷3000多,平时一直算着花,也毫不犹豫的捐款50元,金洲法庭李欢也捐款50元,还有黄材法庭的刘青青等也加入了捐款的行列,很快有了500多元的捐款。立案庭支部将于近日尽快送到孩子家属手中。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邓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