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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花明楼:邀请陪审员“驻庭”调解纷争
作者:刘海涛  发布时间:2013-03-20 17:01:52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沟通法律与民情的桥梁作用,借力人民陪审员的基层威望与群众工作经验开展调解工作,自2010年开始,宁乡县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探索开展“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制度,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到法庭接待群众、协助调解。三年来,驻庭陪审员每年均在诉前化解数十起争执到法庭的矛盾纷争,并协助法庭调解诉讼案件共112件,协助法官判后释疑60余件次。

  该庭辖区共有5名人民陪审员,大都热心陪审工作。法庭与陪审员协商取得同意后,在法庭开辟专用的“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室”,每周二、三均邀请一名人民陪审员驻庭。驻庭陪审员负责陪审案件、接待来访群众、主持诉前调解、协助诉讼调解、进行判后释疑。由于陪审员都熟知乡土民情社情,在本乡受人信赖尊重,做起群众工作来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该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一度反目成仇并发生互殴,由于有陪审员张正龙积极配合做当事人的工作,在被告不能立即给付全部借款的情况下,主动请缨监督被告按期还款,最终促成案件顺利调解,被告现已主动履行完毕。

  通过向陪审员“借力”,法庭力求“案结事了”的效果也明显提高:近三年案件调撤率均在70%以上,2012年达76%,上诉率每年均在2%以下,且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100%,三年来未出现一起涉法上访或矛盾激化案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