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325/Articel03003GN.htm
《人民法院报》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03/23/content_60426.htm
“人民法庭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工作,是维护农村和谐、服务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能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和支持人民法庭工作,我很高兴!”3月19日,刚刚参加完全国人大会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镇花明楼社区党支部书记潘润兰早早来到法庭,开始她作为人民陪审员履职的一天。
刚从北京连夜赶回的她,还没来得及消除旅途的疲劳,就在与法庭庭长简单交流工作情况后,开始了当天的第一项工作:参与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这是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赔偿案件:原告王某驾车被被告周某追尾,被告依法应赔偿损失1万余元。虽然事故损失不大,但在处理过程中,王某及其亲友将被告痛打了一顿,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在主审法官辩法析理的过程中,潘润兰一直专注地倾听。当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赔偿其实并没有争议,只是纠结于因打人而滋生的“面子”之争时,她便开始做起当事人的工作:“小王,这个事你做得不对,开车嘛,发生点小事故是难免的,该咋处理就咋处理,怎么能动手打人呢?”“当然,一码事归一码事,小王打人是不对,但他已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了,不管怎么样,小周该赔小王的车辆损失也还是要赔的,大家说对不对?”
在法官与潘润兰悉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渐渐消了气,最终达成了由被告赔偿原告12000元的调解协议。
紧接着,另一起案件当事人来到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室。潘润兰熟练地展开了她的五步调解法:倾听意见,分析情理、寻找症结、沟通疏导、提出方案。但因该案涉及保险公司责任承担问题,最终调解未成。
一晃半天就过去了,在法庭食堂吃中饭时,潘润兰得知一上午全庭共处理了5件案件,其中开庭判决1件,调解两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撤诉两件,她和法官同事们心情一样高兴。
下午,潘润兰又与法庭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座谈,向法官们传达了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保障实现中国梦”成为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
自2010年经宁乡县人民法院提名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潘润兰积极履行陪审职责,3年累计参审案件42件次,主持和参与调解纠纷21件次。尤其是花明楼法庭开辟“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室”、每天邀请人民陪审员驻庭接待群众以来,潘润兰每年都要到法庭驻庭20余个工作日。
作为一名新当选的基层人大代表,记者问她如何看待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角色时,潘润兰自豪地说:“这两个角色都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既要通‘天线’,也要接‘地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好职,参好会,代好言。通过参与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我既要将两会精神传达好,也要将基层矛盾化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