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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五个加强”深化人民陪审工作
作者:刘海涛  发布时间:2013-05-02 16:23:25 打印 字号: | |
  宁乡法院以实现人民陪审员“全领域”、“广覆盖”参与庭审为目标,推出多项举措强化人民陪审工作。2011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658件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9.94%,人民陪审员参审面达100%。

  一、加强汇报协调,赢得县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该院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近两年就人民陪审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做专题工作报告2次,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2次,与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商人民陪审工作3次,赢得县委、人大、政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和经费保障的全方位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名专职从事人民陪审员联系和管理工作,做到陪审工作专人抓、专人管、专人落实。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考核,对参审积极、参审工作认真的优秀人民陪审员每年均进行表彰奖励,对无正当理由不按通知参加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人大免职。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该院制订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规定》,改变以往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由承办法官自行邀请的做法,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按申请随机选定人民陪审员指派参审案件。使得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面达到了100%,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衡,个别人民陪审员成为“陪审专业户”的现象得到较好改善。该院花明楼法庭还开辟“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室”,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驻庭接待群众,得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关注和推介。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该院采取分散、定期、不定期和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每年至少为人民陪审员安排3次以上的集中培训,组织资深法官对陪审员进行专门授课,每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陪审经验。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培训,此外我院还订阅《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刊物供陪审员学习参阅。

  五、加强履职保障,改善人民陪审员补助标准。为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补助和办公条件等,该院积极向县人大及财政部门进行汇报,争取到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实现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从此前的每案20元调整为每案50元,并正在协调、争取将陪审补助标准提升为每案60元。在积极争取资金、提高陪审补助标准的同时,该院也采取向人民陪审员免费供应早中晚餐、对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适当物质奖励等形式,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邓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