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普遍大增,“案多人少”矛盾日趋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办案效率。为缓解矛盾,宁乡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和借鉴各地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成立速裁庭,并出台了《宁乡县人民法院速裁规则》,办法明确了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不限于小额案件,对借贷、合同、三费、离婚等各类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均可适用。
速裁规则规定速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故速裁庭审理案件要做到“四快”,即: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审理快,文书制作快。速裁庭运行一个月以来,在目前仅一审一书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仍审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30件,其中调撤率达到93%以上。如环卫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立案庭迅速立案后移交速裁庭,速裁法官接到案件后,当日即前往各门店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在送达过程中,耐心地向各门店业主做工作,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大部分业主当即表示愿意及时缴纳欠缴的垃圾处理费。从立案之日起6日内,便有6户业主及时清缴了垃圾处理费。又如袁某诉彭某离婚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速裁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在30分钟内即和好夫妻关系。速裁庭高效率的工作,便民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速裁之舟正朝着预定的目标进发。
速裁庭迅速及时审理和裁判案件,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成立和运行是宁乡法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的一项新举措。速裁庭运行仅仅一个月,即有效缓解了该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压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小荷才露尖尖,未来之路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探索,需要在不断的改革中完善。速裁庭工作人员已做好了克服困难的准备,努力使“速裁”成为宁乡法院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另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