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7月30日,我跟随宁乡县法院灰汤法庭的谭瑛法官来到了辖区南田坪乡的一户普通农户家中,调解一件民间借贷纠纷。这是一起发生在亲姐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标的额仅为4000元,笔迹鉴定费用却花了6000元,鉴定结论是欠条上的笔迹与被告是同一人形成的。经多次做双方工作,原告一直不愿让步,被告亦不承认借款事实。谭法官希望在送达鉴定结论之前再给被告一次机会调解双方矛盾。但被告及其儿子比较固执,为此,我们特意请来了当地的一名村支部书记和我们一起做思想工作。
一到了那,我们便分头展开工作,先是村支部书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他把利弊一条条分析出来,苦口婆心的劝说,被告的情绪慢慢缓和,开始耐心的听我们说话。
不一会儿,谭法官也拿着鉴定书来到了当事人面前,试图讲解其中的意思,并说服他签字。期间,谭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希望被告方能面对事实,基于亲情,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时间不知不觉过到了下午两点,我们午饭都还没吃。最后在法官与书记的多次努力下,被告态度有所好转,在法院送达回证上签了字,但提出开庭时再谈调解的方案。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要当好一名法官不容易,要当好一名尽职尽责的农村法庭的好法官就更不容易。在审理案件中,法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面对不同的人就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去与他们交流,要耐心的为他们分析其中的利弊,要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用情理来打动他们。有时一件案件审理下来,当事人配合的话就能调解成功,但有时候法官即使做大量工作当事人也达不成一致意见。谭法官善于调解,8月份她结案18件,其中调解10件,调解率达到了56%。她说基层法官办案重要的是怎么化解矛盾,让当事人互相减少对立、甚至仇恨的情结,促进社会和谐。
我深深的感受到,调解工作是法官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来实现法律的最高价值。 通过调解让法律最大化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大基层法官们真的做出了巨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