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司法监督作用,本次庭审采取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现场旁听。
庭审持续2个半小时,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法官审理思路清晰、法律用语规范、驾驭庭审自如,书记员庭审笔录流畅、准确。 在庭审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耐心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
宁乡法院为贯彻实施县委、政法委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更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于2012年3月,在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挂牌设立交通巡回法庭,统一受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开展针对性、专业性、规范性的司法审判工作。其中,交通巡回法庭创造性地开展“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案审理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受害人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做法也与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20日公布实施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相一致。2012年宁乡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共收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31件,涉案标的额为9718809.39元;2013年以来,法庭已收案277件,结案187件,涉案标的额以达13439043.32元,受害人均已得到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