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1点多了,宁乡县灰汤法庭办公室的灯依旧如往常一样亮着,灰汤人民法庭的陈宇法官仍然在此翻阅案卷,为张某某诉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而思索。在该起离婚案件中,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被告支付赔偿款及小孩抚养费数万元。这只是一起看似简单不过的民事案件,陈宇法官却机警地从中看到了一些疑点,原告对离婚的强烈诉求以及对双方感情不合原因的刻意回避,被告的诚恳与不舍,都让陈宇法官处理此案格外慎重。针对此案的疑点,陈法官自行开展了细致的调查,获知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并生下小孩,以此为依据,陈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此案最终以双方自愿离婚并由原告支付被告23800元赔偿款调解结案。
陈宇法官的实干、睿智使此案得以公正处理,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然而,不知疲倦、不畏辛劳,就是陈法官的工作常态。他工作扎实,无论案件大小,都以求真务实的法官作风,尽力化解群众纠纷和破解疑难案件,灰汤人民法庭全体同志都称呼他为“基层法官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