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司法工作经历,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老百姓的眼里,法徽、法袍就是公平的化身;在当事人的心中,法院、法官就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肩负的重大责任,让“司法为民”不只是日常挂在嘴边的一句承诺,它的真谛是要每一个法院干警都从点滴中做起,面对当事人,哪怕是细微到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也是暖人心的爱意;“人民利益至上”不是一句简单空洞的口号,而是要我们把法律这把握在手中的尚方宝剑变成藏在心里的天秤;“亲民、爱民、为民”就是最大的价值追求,穿起法袍就要怀揣民意,司法为民。
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感受到了法院工作对“人民司法为人民”这句话的诠释。这些年司法机关工作的历练,一步一步从学习中走来,更让我清醒的认识到身为司法工作者,亲民是我们的本分、爱民是我们的责任、为民是我们的目的。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是胸中没有一杆把握公平的秤、手中没有一杆书写正义的笔、眼中没有一众人民群众的疾苦,那就上对不起头顶庄严的法徽,下对不起诉诸法律的黎民百姓。
将理想的公平秤揣在心间,把公平和正义摆在天平的两边。一摞一摞的卷宗我们读出了字里行间的矛盾、一件一件的案子审出了邻里家常的纠纷、一位一位的当事人把信任投给了法徽、法院和法官。手握天平,执法为民,让我坚定了今后的工作方向:“零距离”面对百姓,“高效率”服务群众,“低成本”解决纠纷;让走进法院的人民群众都能打一个明明白白的官司。
我深知,法官这份权力是来自人民的信任。人民在企盼,时代在呼唤,我们的司法干部要自尊,要珍惜法官这一光荣称号。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的耻辱,也是司法公信的灾难,危害甚大,教训惨痛。前不久上海高级法院4名法官集体嫖娼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包括审判工作中不合理的失误、差错案件的不断出现、少数法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等,使公众对法院公信力缺乏足够的信心。法院“执行难”现象出现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法院公信力不足,使得相应裁判文书的权威大打折扣。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始终保持对这一神圣职业的信仰,对组织常怀知遇之恩,对生活常有满足之感,对人民群众常生感激之情,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通过实践的磨砺,树立坚毅的职业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高效司法,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珍惜身为法官的荣誉,对任何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保持一颗羞耻之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戒掉浮躁,潜下心来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不迷惘,面对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不动摇,始终保持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确保自己的一生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清清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