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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行政庭多措并举优化审判质效
作者:刘佳  发布时间:2013-10-30 16:53:10 打印 字号: | |
  宁乡法院行政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围绕大局谋划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连续多年在宁乡法院各部门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审时度势、把握特点,认真高效完成办案任务

  宁乡法院2013年度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19件,审结率达98.9%。针对2013年度案件类型集中的特点(行政诉讼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工伤认定两大类案件上;非诉行政执行主要集中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类案件上),该院行政庭审时度势,积极应对,立案之初就加强与立案庭的沟通协调,把好立案审查关,诉权问题上既不扩大也不限制,从源头预防矛盾继续加深;在诉讼过程中则注重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主动走访、“圆桌会议”等形式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构建平等对话平台,并根据个案特点调整参与人员,如工伤认定案件注意吸纳工会人员参加,老上访户则注意寻求基层组织支持等,大批案件通过这个平台得到圆满解决;针对大量涌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则与县计生局建立联席制度,定期交流或对审查不予执行案件答疑,引导执法规范化。

  二、在坚持公正司法基础上追求真正的“官民和谐”

  以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己任,强化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理念,追求“官民和谐”,却又不搞“官官相护”。

  1、积极追求公正司法基础上“官民和谐”,案件协调撤诉率等指标显著趋优,2013年该庭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撤诉率达46%。比如蔡某某诉宁乡某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中,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和劝解工作,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后,当事人蔡某某送来锦旗,并高度夸赞了法官忠诚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

  2、注重办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追求“官民和谐”,不是不顾原则的和稀泥,对判决能够更好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比如2013年度处理的三起工伤认定案件,考虑到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且对社会用工有很好的示范效应,该庭就没有拘泥于调解工作,而是干净果断地作出判决,不仅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暴露出的问题在判决中予以说明,而且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既让行政机关更好地理解法院判决,又在如何完善取证、执法程序等问题上给予必要指导,用一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话讲:我们虽然败诉却心服口服。

  三、强化案件质量,向严格管理要成绩

  始终紧抓案件质量不放松,做到案件管理严格化、流程管理规范化、质量管理常态化,明确案件承办人是第一责任人、庭长负总责的内务管理制度。每星期的庭务会上,内勤都会对期限在一个半月和二十天内的诉讼案件进行通报,一个半月内未结案件的承办人要讲明原因和下一步处理意见,明确结案时限;二十天内未结案件则由庭长直接进行跟案督促,承办人按日汇报案件进度,由于措施得力,该庭至今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对重点指标、任务和大要案则坚持实时监管制度,月月有通报、分析和点评,让全庭同志都清楚目前的工作短板在哪里,下一步如何做才能有的放矢。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