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喻某起诉要求离婚,被告谢某某因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年轻的喻某带着才上幼儿园的女儿,在婆婆的带领下走进了法院。婆婆手里拿着儿子谢某从看守所写出来的同意离婚的纸条,泪眼婆娑的和法官说:“法官,请给他们办离婚吧,好媳妇啊,可惜儿子不争气,他自己犯的错自己承担,可不能耽误了儿媳妇。”该案分到了速裁庭,由李红波法官承办。李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看守所主管取得联系,将相关情况告知告并听取了被告意见,与原告、看守所干警沟通协调好开庭时间。半个月后,李法官和书记员,连同原告喻某及其家人一起来到了看守所。李法官一路叮嘱喻某:在会见室不要情绪激动,照顾好被告的情绪,先让小孩和父亲见面,心平气和的解决这件事情,喻某抱着嘴里一只嚷着“爸爸”的年幼女儿,紧紧的跟在婆婆身边,点头答应。
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在会见室,被告谢某某在见到女儿,听到女儿那一句奶声奶气的“爸爸”后,眼眶立马就红了,对他的父母宽心地说:“爸,妈,你们放心,儿子在这里什么都好。你们自己要照顾好身体。”而喻某早已声音哽咽,多年的感情让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上次送过来的东西够么?还缺什么下次给你拿来。”听到这句,我心都酸了,这是要来离婚的啊,没有横眉冷对,没有面红耳赤,而是出口而来的关心,若不是生活所迫,喻某也不会提出离婚吧。在其他亲属离开会见室后,李法官正式开庭,很长一段时间里喻某几乎沉默寡言,看得出来她心底里的不舍和难过,而谢某一开始就痛声说:“只要她要求,只要她幸福,我做得到的,我都答应她”。李法官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劝导谢某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照顾女儿;另一方面叮嘱原告,虽然离婚了,但是也要经常和女儿来看看谢某,让孩子感受父母亲情。该案顺利的调离了,而为了让他们家人能多一点点时间相处,法官特意和干警商量,多争取了一些时间。看着原被告对望双眼中的不舍,听着喻某依旧那么自然的叫着婆婆“妈妈”,我被那份难割舍的亲情所震撼,也许,是离婚了,但是多年的亲情却不会变,家还是那个家,亲情更浓了。
也许人们印象中,法不容情是真理,但在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时候,“情”在案件的处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法律的刚性与情理的柔性融合,体现司法的温情与人文关怀,充分发挥速裁高效、便民的作用,良心司法,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为他们提供法律依据维护权利,这是法官的良心,也是李法官在处理每一个家庭纠纷案件中对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