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速裁工作自今年8月份重点打造以来,在县法院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便民效率的司法理念,通过主动上门调解、下班休息时间送达、节假日办案等一系列便民活动,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不懈努力。
2013年8月以来,速裁庭受理案件71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 29件,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3件,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1件,服务合同纠纷18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件,劳务合同纠纷3件,抚养费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3件,保险合同纠纷1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件,买卖合同6件)。已结案64件,未结7件,结案率为90.14%。所结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7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9件,调撤率为71.87%;以判决方式结案18件,其中当庭宣判18件,当庭宣判率为100%,平均结案周期20.61天。
速裁规则规定速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故速裁庭审理案件要做到“四快”,即: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审理快,文书制作快。速裁庭运行三个月以来,在目前仅一审一书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上门调解,快速审理,当天制作文书,亲自送达,热情服务,真正发挥了速裁高效、便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