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向欧端明同志学习的活动。
宁乡法院退休老法官欧端明同志,1971年进入法院工作,为人民法院事业耕耘奉献33年。退休后,他接受宁乡法院返聘担任案件评查员,近年来先后评查案件近两万宗,为宁乡法院案件质量跻身省市先进做出重大贡献;他长期负责我院老干工作,使我院老干工作连年跻身市县先进行列;他长期受邀到学校开展义务法制宣讲工作,是宁乡县“三不要”校外辅导员,使当地一大批学生成长受益。2013年12月20日,欧端明同志因病溘然离世,离开了他四十余年朝夕面对的亲人和同事。
法院党组认为,欧端明同志为法院事业奉献终身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老同志、老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同志们身边的学习榜样。为此,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向欧端明同志学习活动。
一是要学习欧端明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33年的司法系统工作中,欧端明同志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他坚持巡回审判,为偏远地区当事人开展就地调解,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和经济救助,调处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二是要学习欧端明同志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欧端明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几十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工作上,年轻时,扎根基层法庭、无怨无悔,从未向组织提出过任何照顾要求。退休后,继续为法院案件评查工作、老干工作发挥余热,受到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一致尊敬和好评。
三是要学习欧端明同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欧端明同志在四十余年的法院工作中,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准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利益所动,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用一生的公正廉洁诠释着法官的神圣职责。
院党组要求,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该让欧端明同志的精神成为教育激励自身的新动力,切实增强群众感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我院实现全国优秀法院争创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