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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践行群众路线 巡回法庭进农家
作者:袁建英  发布时间:2014-03-20 10:23:27 打印 字号: | |
巡回法庭进农家
  2014年2月21日,宁乡县人民法院黄材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当天承办人袁法官便决定到被告左某某家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一路颠簸,车子到达宁乡县横市镇向阳村左某某家中,陈旧的房屋,简陋凌乱的摆设,在见到左某某的那一瞬间,袁法官的心猛地一沉……原来左某某是位双手残疾,腿脚行动不便的人。见此情景,袁法官与被告进行简单的交流后,决定到被告家中开庭。

  2014年3月12日,天下着毛毛细雨,袁法官和书记员傅海燕起得特别早,因为这天是到左某某家开庭的日子。又是一路颠簸,顺利到达左某某家中。知道法官今天会来,左某某已经备好了茶点。顾不上休息,法官和书记员摆放好桌椅,左某某家的堂屋便成了巡回法庭,村干部也应邀参加了旁听。虽然是巡回法庭,没有平日威严的法庭气氛,但严格的法庭程序仍然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经过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袁法官对该案的案情已了然在胸,原、被告因各种原因分居8年,原告这次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两人的夫妻关系难以和好。面对被告的现状,法官深表同情。于是,袁法官将处理本案的重点放在了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上。一个小时过去了,双方仍有较大差距,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到了在中午12点半,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并由原告支付被告适当的生活帮助费。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了,袁法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收拾东西准备回庭,左某某激动地说“袁法官,今天辛苦你们了,谢谢你们。”“没有什么,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简单的庭审装备,深厚的为民情怀。将法庭搬到乡村,搬到农家院落,搬到老百姓身边,这是黄材法庭以实际行动来践行群众路线。在平常的工作中,法庭的法官们深深的感受到“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并时刻记着“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
来源:黄材法庭
责任编辑: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