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宁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黄爱平诉宁乡县规划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一案。宁乡县规划局局长姚福平和法制科科长出庭应诉,另有宁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干部旁听了庭审。
今年来,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宁乡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本次县规划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宁乡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施行以来的首个案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依法判决,行政机关积极答辩、负责人出庭应诉,标志着我县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和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