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大半辈子,真没见过农民在家门口还可以打官司,现在法院的服务真是到家了!”日前,宁乡县巷子口镇巷市村村民旁听了宁乡县人民法院黄材法庭在宁乡县巷子口镇人民政府现场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后发出感慨。
2014年2月,黄材法庭受理了原告夏某诉被告卢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案子分配给了严曦法官,没想到这样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在送达开庭传票的过程中充满了曲折。原来被告卢某某患有癫痫病,精神上有压力或受到刺激发病的几率就会提高,且其对离婚事宜十分抵触。严法官依法送达开庭传票的第三天,被告就打来电话说“严法官,我发病摔伤了,不能按时来开庭。”几天后,严法官再次赶到被告家中看望被告,并重新送达开庭传票。案子定在2014年4月2日开庭,可没想到,2014年3月30日,被告卢某某的电话又来了,“严法官,我又摔伤了,不能来开庭。”严法官马上将这情况向袁庭长汇报,袁庭长听取了汇报后,当机立断,“我们到被告的住所地去开庭”。4月2日一大早,袁庭长率领严法官一行人早早赶到宁乡县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政府的会议室设为巡回审判庭。法庭还邀请了被告户籍所在地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苏金堂、宁乡县巷子口镇人民政府人大副主席黄勇华参加旁听,原、被告双方的部分亲属亦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严肃、有条不紊,严法官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说明诉讼权利和义务,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双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程序走完后,重头戏放在了调解工作。在当事人及其亲属的争论中,在长达2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袁庭长和严法官始终保持着12分的耐心和清醒的头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庭审结束了,苏书记和黄主席说“你们黄材法庭的法官真正将群众路线落到了实处呀,感谢你们。”
今年以来,黄材法庭用实际行动来践行群众路线,为切实解决地处偏远、身患疾病的群众到法庭办事不便的难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黄材法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不但把法庭开设到路边地头或村民家中,还充分利用庭审间隙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