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案庭收到某物业公司诉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22个,为促进联合调解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速裁快速审裁职能,立案庭首先引导该物业公司前往联合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员杨菊才的主持下,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成功调解9件。剩余13件移交立案速裁庭进行立案处理,在短短的10余天时间里,李红波法官多次与业主电话沟通,做调解工作,因业主白天要在外工作副本无法送达,李法官和书记员便利用午休、下班时间上门送达,充分利用与业主面对面的时间进行调解,并协同物业公司一起,联系开发商积极提出方案解决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主动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管理费用,原告以与被告庭外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5件,本系列案平均结案周期仅为9天。
此系列案件多系小额诉讼,立案庭积极引导当事人前往联合调解室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同时,速裁庭也充分发挥了速裁简便、灵活、快捷的功能,对此类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速裁,及时化解纠纷,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司法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