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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作者:袁建英  发布时间:2014-05-19 09:41:35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下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同志们的抬爱,给我这样一次汇报工作、与各位沟通交流的机会,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服务群众 便民利民

“以百倍的工作热忱,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这是我的信条。我坚持做到只要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只要把案件办好,把问题处理好,就无怨无悔。如今年我审理的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左某某双手残疾,腿脚走路也不方便,见此情景,我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就这样简陋的堂屋便成了“巡回法庭”。在这里,虽然少了平日威严的法庭气氛,但却多了一份人间的温暖。庭审过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并由原告支付被告适当的生活帮助费。第二天原告将其应支付的生活帮助费交到了法庭,我立即将案款送到了被告左某某的手中,被告左某某深表感激,对我的工作表示极为满意。

只要有利于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我就愿意去想办法,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方便群众,我将自己的办公电话对外公开,同时将号码与小灵通捆绑,由我自己负责,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24小时有人接。电话开通半年的时间,先后接了几百通电话,电话时长时短,短的几分钟,长的个把钟头,有咨询的,有预约立案的等等,我总是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答复对方提出的问题。电话咨询并不是主要服务手段,山区的百姓多是觉得见面谈来得实在。于是,我将立案室设在了法庭一楼,将诉讼的程序、所备资料、诉讼风险等做成本指南手册,供当事人阅读,教他们怎么打官司,2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对咨询的人和事做好登记,并当面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每年的服务量在800-900次。

化解矛盾 注重调解

  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要有洞察秋毫的细心,不辞辛劳的耐心,为民解忧的真心。

  一要有洞察秋毫的细心。英国法学家柯克的一句法律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在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学习和实践。”这个细心是指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细心观察各种事物和熟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对身边发生的事,常思考它们的因果关系,常总结事情处理的方法与对错,以便下次再遇到相同问题能处理得更好。通过细心观察,把握当事人在诉讼中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状态和神情变化。曾记得2006年我刚下法庭,那年的我从没办过民事案件,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我根本毫无经验,我就暗暗地跟我身边的同事学习,他们做工作、送副本时我就站在旁边听、学,慢慢的我逐渐掌握了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方法与技巧。法庭多审理离婚案件,那么对于嫁妆、彩礼等民风、民俗的了解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还有需要掌握一些俗语谚语,离婚案件如果想调解和好夫妻关系,可以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打架床尾和”。如果想调解离婚,那就有“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成夫妻”。民间借贷案件就可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俗语谚语,这样当事人听得懂,也容易接受,比起说婚姻法多少条、民法通则多少条的效果要好很多。总之,要处理好一个案件,需将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个法官的智慧结合起来。

  怎么与当事人打交道,我的处理方法有二:第一、要有一颗真诚的心。做不到的不要说,说了就努力做到。不要认为自己是法官,就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而要认为我与他好好沟通交流,有助于案件文书的送达与审理,可以避免部分矛盾和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第二、要有一颗平和的心。我审理的案件,如果被告方有电话,80%的案件我都可以通过电话沟通,通知当事人到法庭或约定地点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打电话,我认为也有艺术。首先要有礼貌,使对方接到电话感觉舒服;再语气要温和,使人愿意听;然后适时将自己的身份告知对方,将要讲的事说清,并告知与他见面的目的是了解情况,而不是直接告诉他是送传票开庭,这样的话对方也容易接受。当然也有当事人很粗鲁并有骂人的,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耐心地听对方讲完,如果对方情绪平复了,我再跟他沟通。如果对方情绪仍然比较激动,我便客气地告诉他下次再跟他联系。总之,工作这么多年来,我认为人形形色色,什么脾气性格的人都有,但古语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只要你有一颗真诚、宽容的心,还是能够得到大部分人的理解。只要你本着无私、公正、善良的原则办事,别人总会理解你、接受你。比如有一个星期天,一大早我还没起床,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劈头盖脸就一句“你怎么把传票送到我家里来了”语气很不好,我一听,心里不是很舒服,但我停顿了一秒钟,语气缓和地询问他是谁,有什么事情,对方听到我温和的语气,他的语气也缓和了很多,原来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一个被告,经我详细的向他说明了情况,分析案件的利弊后,他自己主动到农商银行还清了贷款,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二要有不辞辛劳的耐心。当事人来到法庭往往难以理性对待,需要一个情感宣泄的过程,作为法官一定不要怕受气,耐得住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通过倾听的过程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相信任,减轻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消极抵触情绪,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情感距离。在开庭、送达、打电话时我们经常碰到有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和对待。开庭时有法庭纪律,法官应当及时制止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但在其他时候,我认为法官应该选择让当事人宣泄完自己的情绪后,再心平气和的与之交流。这就需要法官有善于“听”的本领。法官作为高素质的人才,一言一行不光代表自己,还代表整个法院的形象,更代表着法律对于公众的一种表率。所以我们应该用微笑拉近当事人的距离,用倾听走进当事人的心里,用自我行为引导当事人的精神。如今年我审理的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该案比较复杂,本院判决两次,两次被中院发回重审,原告方被严重烧伤并毁容,被告方不但烧毁了一辆轿车,还烧死了一个儿子,所以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敌对情绪很大。我审理这个案件过程中,到被告家去过6次,有4次是受够了被告方难听的话语和难看的脸色,以致于后来我一走到他家门口,心脏就会憋得很难受,而且每次我们都是全庭出动,拍照的拍照,做笔录的做笔录……虽然面对的是这种情况,但是我每次都是静静地听,从不与之争论,做完我要做的事,再默默地离开。案件宣判后,虽然被告提出上诉,但这个刁难的当事人对我还是蛮认可的,他是这样评价我的,他说“袁法官,我与你见过几次面,打过几次交道,我认为你是位贤良淑德的女子,我对你的工作没有意见……”

  三是要有为民解忧的真心。作为一名法官,始终要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帮,把群众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所以这就需要有牺牲休息、陪伴家人时间的奉献精神。记得2008年我审理了一件原告姚某某诉被告秦某某等十三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在十三被告的鞭炮厂做事被严重烧伤,起诉的同时,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立案的当天我马上着手查询被告方的财产,在查询了多家银信部门后,冻结了被告方十多万元的存款,还上益阳、长沙为原告方调查取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与此同时,我的父亲、婆婆正在住院,我深刻理解伤者身体上的痛苦和住院急需用钱的疾苦,我用对待家人的心态去对待当事人,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处理问题,从而取得不错的效果。

  法院调解工作是指在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协议的诉讼活动。下面就调解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是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如今年我审理的原告赵某诉被告吴某某、袁某某及某某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赵某是位只有3岁的幼儿。2013年只有2岁的赵某,被被告吴某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压伤右脚,致右足毁损伤,经法医鉴定为7级伤残。原告的损失计算出来有50多万,还需继续手术治疗;但被告吴某某也卖掉家中唯一值钱的汽车,支付了赵某11万余元的医疗费,家中还有70多岁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两个幼儿,现在整个家庭财产加起来不足1万元……。另外两个被告虽然经济状况较好,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该案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多次到当地政府和村组走访,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走访和做工作,被告吴某某的堂兄弟愿意凑钱解决此案,但比起赵某的损失差距还很大。于是我又做起了另外两个被告的工作,没有责任的被告袁某某和某某矿终于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愿意出资25000元。三个被告凑了125000元,比起原告的损失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我在与政府领导沟通后,政府表示将对赵某以特困人员进行帮扶。在做好了前期工作后,我召集原、被告四方当事人及当地政府领导、村干部到庭商量调解方案。终于以被告吴某某赔偿赵某100000元,后段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被告袁某某、某某矿给予赵某生活帮助费25000元,达成调解协议。且这125000元已全部到位,已由原告方领取。

  二是以“面对面”“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我认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宜采用“面对面”式调解;面对争议较大、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当事人对立情绪极易激化的案件,则采用“背靠背”式调解较为稳妥。这两种调解方式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对某些案件可兼而采用。如采用“背靠背”式调解后,如当事人对立情绪趋于缓和,且所持意见较为接近时,再采用“面对面”式调解方式后,往往会收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效果。还有就是复杂一点的案件,我养成了开庭前查阅案卷,列出开庭提纲的习惯,从而在开庭过程中能很快抓住案件的重点,找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利于案件的调解。

  三是坐堂调解与就地巡回调解相结合。坐堂调解就是在法庭进行调解。就地巡回调解是指法官到当事人的住所地或案件发生地实地了解案情,当地调解纠纷。就地巡回调解是我党群众路线在民事调解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这种就地巡回调解的方式不但能够使习惯于坐地办案的法官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而且有利于具体深入了解案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在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协助下,使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今年我庭开展巡回审判两案,两案均以调解结案,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给我的体会是这种做法能够得到当事人、亲属、基层组织的欢迎和一致认可,有利于减轻当事人对法院的敌对情绪,并有当地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利于案件的调解,但只是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

清正廉洁 以身作则

   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是菊“傲霜而立,清廉高洁”。清正、廉明是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我时刻警醒自己一定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我审理的原告陈某某诉被告罗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告找到我说要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将一个装有材料的大信封交给了我。到办公室我打开信封一看,发现里面除了证据材料还有一个沉甸甸的小信封。开庭的当天,我把被告喊到了办公室,对他说:“这个信封不是证据材料,你放错了地方吧。”被告不好意思的接过了信封。对于该案,最后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我到黄材法庭后,将自己定位为要求具备率先垂范、作风民主、敢于负责的“班长”位置,并相信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丰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总是身先士卒,带头实干,克服法庭条件艰苦、管辖区域大、人手不够等困难,迎难而上。在我的影响和鼓励下,讲奉献、讲团结、比贡献,已成为黄材法庭法官们的自觉行动,法庭和谐的工作氛围也如同一家人,互帮互助已成了法庭的良好风气,欢声笑语也洒满了我们下班回家的道路。法庭的法官也没有因为不廉洁行为而受到投诉的。

  我工作以来,多次拒收礼品、礼金,正是由于坚持廉洁自律,我做到了经手的四百多宗案件件件公正,2008年—2010年我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35件,结案425件,结案率97.7%,全部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上诉8件,维持7件,调解1件,案卷优秀率100%,无再审案件和发还重审的案件。十几年来无当事人不满告状的事件发生。

对待家人 尽心尽力

作为一名女法官,我同时也是一个女儿、儿媳、妻子和母亲。我对待工作任劳任怨,对待家人尽心尽力。2008年,80岁高龄的父亲严重心脏病发作第7次住进了医院,病危通知书已下到了母亲手中。婆婆第二次高血压中风同时住进了医院,当时黄材法庭只有4个工作人员,人手少,案件多,工作繁忙,同时还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非诉执行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休一天年休假,也没有请一天事假,而是在下班后骑着摩托车穿梭于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之间照顾家人。也是那一年,黄材法庭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在5个法庭中名列第一,法庭案卷质量评查全院第一。今年4月,公公被确诊为肺癌,家中还有瘫痪在床8年的婆婆……我们家的天都塌了,可工作还得进行,生活还得继续,每次面对困难,我都以坚强的内心支撑着,白天放弃中午休息的时间来工作,晚上和其他节假日的时间用来陪伴父母亲,照顾公公、婆婆。尤其是今年公公病后,更是增加了照顾婆婆的时间,婆婆瘫痪8年,生活不能自理,照顾她时我为她洗脸刷牙,端屎端尿,擦洗身子,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是在宁乡法院成长起来的,在座的各位领导、同事都是我的老师,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官”,我们有着相同的信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的工作就是在凡人琐事中听讼与评判,除了平凡,还是平凡。但是就是我们这许许多多法官的平凡,坚守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承载着人民的希望与安宁。我作为法官中的一员,为这个名字而感到骄傲,我感恩帮助、支持、关心我的领导、同事、家人,感谢曾经、现在在一个战壕里战斗过的战友。我很热爱这份工作,我愿意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我的人生价值。??铝苏饷炊啵?蚁胗孟旅婕妇浠敖崾?业幕惚ā暗北鹑颂富笆蹦闱闾??北鹑酥迕际蹦阄⑿Γ?北鹑艘苫笫蹦慵嵝牛?北鹑诵菹⑹蹦阊?埃?北鹑朔牌?蹦慵岢郑?谑堑北鹑耸О苁蹦愠晒Α!崩?咽窃菔钡模?岢帧⒓崾鼐突嵊?疵篮玫拿魈臁W8魑怀晒Γ?恍淮蠹摇

来源:黄材法庭
责任编辑: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