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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法庭注重调解息诉,树立工作新理念
作者:颜利君  发布时间:2014-05-26 11:46:57 打印 字号: | |
  金洲法庭的案件素来以案情复杂、牵涉当事人较多、涉案标的较大的民商事案件居多,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往往会倾尽全力投机取巧、甚至伪造证据来应对诉讼,更有甚者,有些当事人尚在一审程序就扬言就算上诉、再审也要将官司打到底,凡此种种将简单案件复杂化的行为不仅给当事人增加了巨大的诉讼成本,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为了尽快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庭庭长马建波要求庭内各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能动司法新理念。

  正是基于工作理念的快速转变,金洲法庭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4月以来实现结案率达到53.15%,调撤率达到60.81%的工作成绩。5月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金洲法庭共结案19件,调解结案11件,撤诉7件,判决1件,调撤率达到了95%。其中,江晓辉法官承办的4件案子中,有3件以撤诉结案,有1件以判决结案;马建波法官承办的2件案子都以调解方式结案,文彬承办的13件案子中,有9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有4件以撤诉方式结案。乍看这些数字非常简单,但后面却凝结了干警们让每个案子都彰显公平正义的智慧和汗水。

  对此,承办法官文彬有一套自己的领悟,他说:“做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使案件得以尽快解决,满足当事人的诉求,我们不能拘泥于审判的角色,而应该将自己打造成多面手,要能判能调,判调结合,虽然这样我们会辛苦些,但是当事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工作也会相对容易做一些。”

  事实也证明了,只要我们心中怀揣公平正义,俯下身子,多与当事人沟通,多倾听双方意见,注重将情、理、法融入到案件办理过程中,并摆脱高高在上的法官的角色束缚,以一种与当事人“分享法律”的理念才能在案件不断增多,案情愈来愈复杂,承压急剧加大的现实状态下赢得先机,应得万变。
来源:金洲法庭
责任编辑: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