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9时,宁乡县法院花明楼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办案法官在电脑上熟练地操作了电子签章系统,一分钟后,双方当事人当即拿到了调解书。“没想到我们在离法院几十公里的人民法庭打官司,法官办事效率高,我就地领到了调解书!”当事人对此称赞不已。
近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将钱往刀刃上花,便民措施往实里做,在全院20个庭室队局全面推行电子签章系统,6个人民法庭在湖南法院率先实现了在数字法院系统使用远程电子签章。这标志着宁乡县法院在便民利民上又迈进了扎实的一步。
宁乡县法院现有6个人民法庭,最远的法庭距离县城有70余公里。长期以来,法庭办案还延续过去完全用手工操作的方法,法律文书需要领导签发、盖章时,法庭需派专人、专车往返于法庭和法院。同时,由于裁判文书盖章不及时,许多家在外地和在外地工作的当事人不得不守在法庭等候,甚至还可能要为领文书多跑一轮法庭。这给当事人增加了诉讼成本开支,也没有真正意义上体现人民法庭的“两便”原则。为此,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全面推行数字法院系统远程电子签章系统,使6个人民法庭实现了远程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