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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整改,促提高”宁乡法院强化案件回访
作者:刘赛帅 邓梦曦  发布时间:2014-09-10 15:19:06 打印 字号: | |
宁乡法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立案难不难?”“有没有让你交其他费用?”“传票是自己去领的还是当地法庭送来的?”近日,宁乡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一行来到枫木桥乡杏村村喻某某家中,就前段时间喻某某和妻子唐某的离婚案件进行回访。

  据了解,喻某某因夫妻不和,妻子唐某起诉离婚,8月13号在灰汤法庭开庭,法院判决不离。回访中,宁乡法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向喻某某详细了解法官在办理案件时的细节,询问法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工作态度良好。

  今年以来,宁乡法院加大了对案件回访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掌握和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当中的廉洁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并以此作为推进法院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推手,结合县政法委“抓整改、促提高”专项行动工作,着力促进提升法院干部队伍形象和素质,并最终有效促进法院工作的开展,力求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判不离,是法院认定你们还没有达到离婚的条件,如果是你的错,你一定要和妻子讲清楚,真正的改过自新,让她安心和你生活,让家庭保持和睦。”当天在了解完案件情况后,工作组成员还与喻某某进行了聊天谈心,希望他多与妻子沟通,改正自身缺点,保持家庭的和睦。

  法院纪检组长胡敬阳告诉记者,通过回访群众,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当中的廉洁情况、纪律作风情况。另一方面遇到有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或不理解的情况时,回访工作人员还能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进一步为当事人释法,有利于当事人息诉、服诉、息访。同时也能了解群众的一些想法和要求,并以此来促进完善相关工作。

  据悉,宁乡法院规定存在上诉、上访情况,社会影响大以及重审、再审的案件是必须回访的,此外还需回访一部分随机案件,严格按照法官年判案件30%的比例进行回访。到今年8月份,县人民法院共回访426起案件,回访人数达900多人次。
来源:转自《政法在线》
责任编辑: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