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六旬的彭某给宁乡法院民三庭周晚成法官送来“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锦旗,赞扬周晚成法官审理案件秉公执法,急群众之所急,尽力协调多方矛盾,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利益。这是宁乡法院全面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为民司法”获得的又一次群众“点赞”。
彭某,宁乡县坝塘镇农民,在2013年12月21日18时40分穿行马路过程中,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经司法鉴定构成9级伤残。彭某因事故致残不仅支出了大额的医疗费用,也使其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多次协商未果,故起诉车辆驾驶人及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9616元。周晚成法官自受理该案起,即关注到当事人彭某家境贫苦,缺乏经济来源,为了公正高效办结此案,保障当事人医治及生活费用,在案件审判中,积极调解矛盾,多方协调,充分向案件当事人双方说明法律事实与办案依据,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彭某的诉求获得被告认可,并于2014年7月10日之前付清。
该案审理能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和认可,不仅与周晚成法官在审判一线多年积累的丰富判案经验有关,更与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法官素养息息相关。“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周法官正是用他点滴细致,为民务实的勤奋工作,谱写了壮丽的群众赞歌。正如他在民三庭民主生活会所说“作为法官,基本的素养就是要具备为群众服务的情怀,将急当事人之所急作为审判工作出发点,以高效工作保护保障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了基石,案件的审判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认可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