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精神的重要时刻,宁乡县委组织部和宁乡县委政法委于2014年11月9日??17日组织了一期宁乡县政法系统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到首都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学习,使我县政法系统干部充分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期一个星期的学习,使我增强了依法治国的理论自信,同时对法院如何推进严格司法进行了思考。
一、增强了依法治国的理论自信。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明了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当时在湖南省委党校培训学习,写的毕业论文就提出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最佳选择。时隔15年,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极大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全会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在培训期间,有韩大元教授的《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张志铭教授的《凝聚法治共识,建设法治国家》为我们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在法院工作了26年的法院人,我更增强了依法治国的理论自信,我一定认真把握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努力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对法院推进严格司法的思考。一是《决定》首次提出了“严格司法”的要求,并用专条加以具体规定,这是我们党继此前提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之后,在党的重要文献中对法律实施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又一重大观点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有效解决当前司法机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司法难题意义重大。二是《决定》从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和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机制的角度,对严格司法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任务和举措,比如明确规定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等等工作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三是要结合法院实际,落实推进严格司法的要求。首先,推进严格司法能力是关健,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明年要争取更多的优秀法官选送到高校参加学习,在法院组织岗位练兵、座谈研讨和比学赶帮等多种形式提高司法能力,为严格司法提供保障。其次,要鼓励法官发扬敢于严格司法的精神,不为任何压力所迫,不为任何利诱所动,坚定不移严格实施法律,义无反顾地维护捍卫法律,始终不渝的忠诚法律,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职权,把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再次,要结合法院实际,探索审判机制改革。宁乡法院2014年实行了法官和书记员1:1配备,让审判员从琐碎的书记员事务中解脱出来,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2013年结案7402件,法官人均结案86.07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13.88件;2014年结9290件,法官人均结案103.22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36.62件,我院2014年审判管理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2015年我院初步确定为“审判制度改革和队伍素质提升年”,我院将在农村法庭探索审判长负责制、在执行局探索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法警的执行机制改革,为推进严格司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