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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服务好法官 五年恩怨一朝解
作者:袁建英  发布时间:2015-02-02 11:40:48 打印 字号: | |
  “袁庭长,真是非常感谢,以前我说过一些不敬的话,还请不要计较。谢谢!”2015年1月29日,住在宁乡县横市镇集镇的当事人李某某将其应交的赔偿款交至黄材法庭,并真诚的说了以上话语。

  这个事情要从袁建英法官审理的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说起,这个案子于2009年7月立案,因为案情复杂,先后经历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到袁法官手中已经是第三次一审了,原告因车祸被高度毁容,被告李某某的儿子也因此车毁人亡,所以原、被告双方敌对情绪十分大。在原来两级法院的几次审理中,因被告李某某不服法院判决,曾多次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检察院等地上访投诉,袁法官接手此案后,被告李某某对袁法官的工作也是极不配合,每次送法律文书、做调查笔录拒不签名,而且言语恶劣,但作为承办法官的袁建英不管对方的态度有多恶劣,均和声悦色的向其说明来意,做解释和法律宣传工作。2014年2月,该案经过袁法官认真细致的审查,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依法作出了由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刘某某9万余元的判决,被告李某某不服,声称该官司打到北京也要打下去,并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2014年11月袁法官向被告李某某送达二审判决文书,虽然李某某仍态度强硬,但比起以前好了很多,于是袁法官又跟李某某拉起了家常,慢慢谈起了该案的履行。起初袁法官对该案的履行并没有抱什么希望,但没想到在那次谈话后,被告李某某竟主动联系袁法官,要求按判决书履行,同时也说出了他的担心。袁法官趁热打铁,马上联系原告刘某某,于2015年1月28日召集双方写好执行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目前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五年恩怨,一朝化解,袁法官开心的笑了。
来源:黄材法庭
责任编辑:易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