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调研处刘树德处长、罗灿法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授宋北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袁力等一行莅临宁乡县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就宁乡法院开展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研究室主任龙兴盛,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志扬,全国人大代表潘润兰等陪同调研,宁乡县人民法院部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一线法官参加座谈。
宁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汇报了该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及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的情况。近年来,宁乡法院积极谋划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探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着力强化“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的司法管理理念,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为即将全面部署的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淀势能。通过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是队伍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法官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业绩进一步提升,2013、2014年连续获得长沙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第一名,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优秀法院”。
刘树德处长对宁乡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予以高度肯定,提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在顶层设计层面为司法改革明确了目标、原则和途径。宁乡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立足基层实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努力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十分切合顶层设计的方向,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希望宁乡法院进一步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上级法院具体部署,带着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改革试点、认真总结亮点和难点,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黎军副院长,宁乡县委政法委刘平书记也分别发言,对宁乡法院探索推进司法机制改革的做法及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基层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提出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