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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黎军副院长一行莅临宁乡法院调研司改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2 15:00:13 打印 字号: | |
  • 调研座谈现场
  • 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
  研究室 (傅薇) 

1110上午,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一行莅临宁乡法院进行工作调研。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罗文,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示,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舟舟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首先对黎军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从六个方面就我院2015年年度工作亮点,特别是农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一是以立案登记制为契机,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二是以拓展审判职能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以“互联网+审判”为依托,促进信息化建设;四是以刑事速裁为切入,实现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并进;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锻造司法正义之师;六是以试点改革为突破,积淀司法综合改革势能。

随后,农村法庭主审法官代表、灰汤法庭庭长谭瑛,立案庭庭长聂良辉,刑事审判庭法官鲁旋就农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及刑事速裁方面的情况先后做了汇报。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黎军副院长对我院全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宁乡法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勇于争创、敢于担当、善于创新,为维护宁乡稳定发展以及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巨大贡献。就接下来法院的工作,黎军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抓好年终前的结案工作,二是抓好各项改革的推进,三是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四是抓好明年工作的谋划。希望宁乡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履职,再接再厉,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易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