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宁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室)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电视讲话会议有 关精神,加快推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深入 开展,按照《宁乡县“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宁办发〔2015〕13号)的要求,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乡风文明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组织,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征集。
二、征集方式
1.个人征集。在电视、报纸、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县内媒体发布征集公告,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2.单位征集。组织发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干 部职工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并由单位统一推荐报送。
三、征集原则
1、 乡风文明谣内容要围绕“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这一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以淳朴的民风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展现宁乡悠久的历史 与文化传统,表现宁乡人民共同的理想追求与精神风貌。
2、作品要求原创,鼓励创作弘扬邻里和谐、夫妻相敬、教育子女、勤俭持家、扬善惩恶、警示警醒等体现社会正能量的优秀作品。
3、乡风文明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 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四、方法步骤
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集阶段(2016年3月11日-4月20日)。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座谈会等形式, 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单位征集作品填好表格(见 附件)后由单位收集统一发至邮箱10025937@qq.com,社会个人作 品可直接发至此邮箱,需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作品评选阶段(2016年4月20日一4月30日)。县 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对征集的“乡风文明谣” 进行集中评审,选出25部入围作品,在电视、报纸、网站、及微信 公众号等县内媒体公开展示。初选结束后,社会大众可关注“善行 楚沩”微信公众号,并通过“善行楚沩”微信公众号参与投票,经 专家评审(60%)及微信投票排名(40%)确定最终获奖作品: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10名。
第三阶段:集中推广阶段(2016年4月底一5月初)。将公开评 选产生的“乡风文’明谣”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风文明谣”征集活动是“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 落实。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要认真组织,多种途径做好“乡风文明谣”征集的各项工作。每个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乡风文明谣”征集座谈会,至少要报送1篇 以上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将对入围作品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3.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全县各部门单位要把“乡风文明谣” 征集活动与全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积极发动各界参与“乡风 文明谣”征集活动,推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集中教育活 动深入开展。
邮箱:10025937@qq.com 传真:0731-88980045
地址:宁乡县老县政府2栋108室
宁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室
附件:“乡风文明谣”征集作品推荐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6/04/01/E324FF7F07F93C5FE315FDE174F8F68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