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曾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原意是:要知道事物的真伪优劣只有让时间去考验,经过一定时间的比较观察事物本来的面目终会呈现。在此我只想粗浅理解为一块好玉只需三天的观察期,而辨别人才或是一块好的木材则需要七年的期限。实习可以说是我这个寒窗苦读十二年的人所面临的一个“被观察期”。
记得实习前两个月在家等消息的时候,很担心被分到一个工作难度大、自己无法胜任的地方。实习地点确认后,顿时感觉心放下来了一半。记得刚得知被分到宁乡县法院时,感觉有可能不是很好“混”。因为对于法院的了解只停留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神态严肃,不苟言笑。来到法院之后,我被分到了立案庭——这个每天接触各式各样人和事的地方。
立案庭是一个锻炼人耐心的地方。在立案庭每天会遇见当事人的各种问题,比如:没有起诉状、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没有基本证据材料等。每当遇见这么些问题,我总免不了会焦躁,但却看见,立案庭的姐姐们总是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的告诉他们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态度,很值得我这个没有多大耐心的人去学习。
立案庭是一个锻炼人细心的地方。实习一个月的我,有时候也会帮着录入一些信息,在我每次录入之前,她们会细心的告诉我需要注意的细节。录完后她们又会自己检查一遍。如果发现我填漏或者信息录漏,就会帮我指出,以免我再犯。作为我的前辈,她们面对当事人时,总是细心的教他们如何填写资料,还会细心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在她们看来,如果没有及时发现遗漏的材料,就意味着当事人需要因此而再多跑一趟法院,所以她们拿出十二分的细心,不厌其烦的帮助一位又一位当事人。枯燥而又重复的工作,并没有磨灭她们的细心,反之,随着日子的推移,变得越发认真和细心。这种态度,很值得做事略显马虎的我去学习。
立案庭是一个锻炼人热情的地方。如果你不了解法院的立案庭,兴许你会觉得立案庭是受人尊重的,了解后就会发现,这里不是那么被人尊重。每个人或多或少会碰见不讲道理的当事人。但没有人为此而降低对工作的热情。反之,她们以帮助到别人为工作目的,热情对待当事人、热情对待工作。试玉要烧三日满,她们则是三日复三日,热情地工作着,并没有因为工作繁琐而降低热情。这种热情是可以感染任何人的,很值得我去学习。
立案庭是一个锻炼人意志的地方。法院的工作难免让人觉得枯燥与乏味,可看见她们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表面看似简单的工作,我却又突然感悟:有时枯燥的工作并不一定会消磨人的意志。如果像她们一样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把它当作兴趣,而不是看成工作,就会变枯燥为有趣,化单调为多姿。立案是把人民的诉求传达上去,是为人民服务。
“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生活,就不会深知别人的辛酸苦辣。”我很庆幸我来到了法院,分到了立案庭,遇到了这些愿意教导我、包容我、帮助我的姐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