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办 (刘海桥)
一九七三年恢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同年十月,我有幸调入宁乡县人民法院并派至少奇主席的故居花明楼法庭工作。当时的法庭没有单独的房子,寄居在原花明楼区公所。报到后,庭长找区公所安排了一简房子,并为我找了一张没有人用的老式三扇床,这张床有六个柱子,前后四个后面两个。第二年夏天,因为床的前面有四个柱子,我感觉视线不好,通风不良,导致闷热,于是我将前面的两个柱子和四根横着的小木方取下并丢弃了。我在这里工作了四年,并在这张床上睡了四年。
一九七七年底我被调任双江口法庭当庭长。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刘少奇主席也得以平反昭雪。之后有一次我到县法院开庭长会,听说刘少奇纪念馆花明楼区公所清理财产,把我在该法庭工作时睡过的那张三扇床搬走了,这张床是刘少奇青少年时睡的。我听到这消息,非常伤感,担心会不会追究我破坏文物的责任,我没敢说,但心中忐忑不安。
有一次我到花明楼调查案子,我想在花明楼工作了四年,法庭离刘少奇旧居不到一公里,因当时旧居住了村民,我没有去过,这次该去看一下了。在刘少奇房间,我看到摆着的正是我睡过的那张床,但前面的那两个柱子没有修复。我打算找纪念馆的人讲清这件事,但又怕说我破坏了文物而对己不利,退而止步。
一九八八年底调县法院。一天,我随县政法委的同志到花明楼检查政法工作,在刘少奇旧居见到原在双江口区公所工作的政法书记欧阳志超同志。因为是老熟人、老领导,我心中无顾虑,便将刘少奇生前用过的床铺的原貌向欧阳志超同志进行了报告。欧说:“我们照你讲的一定修复。”这下我才放了心中的包袱。
一九九九年我退休了,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法院在花明楼法庭召开离退休老干部会议,我在会上讲了少奇主席床的故事,他们说:“刘海桥你真有福气,国家主席刘少奇刘少奇的床你睡了四年,福气真大。”会后,组织我们参观了刘少奇旧居,我特别留意看了主席的床,真的修复成原样了。
我今年七十八岁,上帝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不是有幸调入法院工作,那我怎有这样的福气哦!今天我把这个写出来,就是想让更多的人与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