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 (苏建然)
9月27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首次民事法官联席会议。会议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舟舟主持,审判委员会部分专职委员以及机关民商事审判庭庭长等多位资深法官共同参加了会议。灰汤法庭庭长谭瑛就承办的一起典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提交会议讨论,与会法官纷纷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发表了意见。会议还对金融类民事案件呈现的新现象新问题以及具体法律适用进行了探讨。本次会议不仅正式拉开了宁乡法院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的序幕,也为承办法官案件审理拓展了思路。
宁乡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宁乡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定》,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种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法官联席会议是审判业务条线内的专业性、咨询性会议,由宁乡法院业务条线内的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组成,主要讨论研究本业务条线内审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本业务条线内各合议庭之间法律适用统一以及其他与审判业务有关的问题。
专业法官联席会议仅为具体个案办理提供参考意见,采纳与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自行决定,真正贯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精神。专业法官会议不仅有效解决了不同业务条线内法官讨论案件时难以发挥专业特长的困局,同时对类案裁判观点进行梳理,统一了法律适用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