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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7 13:46:00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宁乡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合同制书记员5名,合同制宣传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共性条件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健康各职位招聘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合同制书记员: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类专业,电脑操作熟练,已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聘用;

(二)合同制宣传人员: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法律、广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写作和分析能力;能够熟练应用office、excel、photoshop、aftereffects等相关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4月23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为宁乡市人民法院413办公室。

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的方式,报名考生需本人携带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宣传人员职位者报名时需另提交一份新媒体传播工作作品)到现场填写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参加岗位能力测试。

  (二)岗位能力测试。

书记员岗位能力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考试形式为看文章打字主要测试考生使用普通电脑打字速度,由电脑软件统计个人成绩。合格标准为50/分钟,正确率90%以上。

宣传人员岗位能力测试内容为现场文案策划。

  (三)面试。

  通过岗位能力测试的报名者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与面试综合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招聘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被考察人员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的优先录取,同等学历条件下全日制的优先录取。

  (六)签订合同。

合同制书记员、宣传人员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与宁乡市人民法院签订六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方式:87809055、87809080。

                                          

 

附:宁乡市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