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题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重点对市域内的沩水、靳江、乌江、楚江流域以及黄材水库等环境污染案件以及重大资源类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和执行。
宁乡市域内水系丰富,沩水等流域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能否得到保障、社会经济能否长期稳定发展。宁乡市人民法院党组牢固树立保护“绿水青山”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此次“春雷行动”,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吴欣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序推进的详细工作计划。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非诉执行局、研究室等部门均参与行动,将严厉打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资源犯罪,维护被污染侵权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扩展环境资源保护案例的宣传范围。同时,加强与环保局以及公安、检察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合力。
据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将对所有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全面依法公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对重大环境案件还将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