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宁乡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青山保卫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宁乡市人民法院于近期启动了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集中审判执行一批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明确了10类重点打击行为。该专项行动启动后,宁乡市人民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广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5月3日,在“春雷行动”宣布启动后的第十天,临近中午下班时刻,宁乡市人民法院发生了这样一幕:“法官,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逃跑了,网上被追逃的日子太难熬了,我现在主动归案了。”
原来宁乡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袁晓河法官的办公室来了一名被告人,对袁晓河法官如是说。当时,袁晓河法官一眼就认出了此人系其正在办理的一起涉嫌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被告人汤某谷。被告人汤某谷因非法砍伐自留山中的五株香樟树,其中四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汤某谷有自首情节、属于犯罪未遂,且其中四株野生香樟已经被宁乡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抢救性移植,宁乡市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汤某谷的上述情节,决定在案件审理期间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告人汤某谷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害怕受到刑事处罚,遂违反法律规定被取保人应遵守的义务,逃至外省,致使该案中止审理。宁乡市人民法院随即决定对其逮捕,宁乡市公安局在网上发布了被告人汤某谷的在逃人员信息。“春雷行动”启动后,被告人汤某谷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春雷行动”的攻势,决定自动归案。目前本案已经恢复审理,将于近日择期开庭审理。
据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以本次“春雷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立案审执结一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宁乡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