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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送法官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0-23 09:11:37 打印 字号: | |
  灰汤法庭 (李进凯 周驰宇) 

原告宁乡花明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送来锦旗

调解现场

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10月17日,一面印有“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驾护航”字样的锦旗送到了灰汤法庭,并收到了原告宁乡花明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满满的感谢感谢文彬法官化解了我们道路客运运输公司和承包人之间的纠纷!”

2010年6月10日,袁某中和被告陈某新与宁乡花明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运营资福至白马桥的线路。在2016年2月26日,被告刘某强代替了袁某中成为了车辆的实际经营者。在2018年4月之前两被告均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但是近几年来客运车行业生意急剧下降,车辆维修费及运营成本提高,导致了被告按原有的合同约定金额履行合同存在较大压力,再加之被告家庭原因,自2018年4月以后,入不敷出,拖欠了客运公司部分承包款。原告催缴无果后,便起诉至宁乡法院。

在2019年9月下旬开庭审理时,除了两被告到庭,还有大约20名同样和客运公司签订了合同的车辆承包人参与了旁听,他们也想借此机会看看处理结果是否符合他们的利益,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承办法官文彬考虑到案件的社会效果,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并邀请了法律工作者同是也是车辆承包人的张某强参与了调解。调解过程中从企业了解到,因为资福至白马桥有众多车主拖欠了承包款,而本案的被告拖欠的承包款较多,便选取两被告作为起诉对象,想借助法律手段让其他欠缴费用的车主按约履行义务。被告方表示,因为原合同义务跟现行的市场行情严重不符,导致整个行业的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如果客运公司不变更合同降低承包费用,车主们准备以集体拒缴承包费的方式对抗公司,如果亏损严重,整个运营线路可能停止运营,所以希望客运企业从实际出发,从利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让步。

经文彬和调解员的多方协调,客运企业代表积极向公司申请新的政策支持,资福线车主们也意识到违约行为的不可取,双方重新达成了协议,客运企业降低了承包费用,欠缴费用的车主们纷纷表示要按新达成的协议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调解协议签订后,大家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仅使得双方握手言和,也使得其他的客运师傅对于处理结果心服口服,举手称赞,不仅平复了他们对客运公司的潜在抱怨和不满,还维护了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剑拔弩张、水火不容到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其中融入了不少法官的心血与付出。为了让人民放心,企业安心,宁乡法院将贯彻宁乡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始终谨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法治为经济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周驰宇